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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大学后勤综合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引进餐饮企业合作经营项目遴选公告    2025年08月13日            · 新疆大学后勤综合服务中心博达校区和苑餐厅引进餐饮企业合作经营项目遴选公告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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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后勤综合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引进餐饮企业合作经营项目遴选公告
2025-08-13 12:39  

新疆大学后勤综合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引进餐饮企业合作经营项目,项目报名、资格审查及获取议标文件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和苑餐厅(位于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建议由西门进入)进行,供应商于2025 8 21 15:0016:00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疆大学后勤综合服务中心红湖校区餐饮广场三楼餐厅引进餐饮企业合作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校内遴选

4.经营合作模式:采取零租赁合作模式

5.采购需求:

经营范围为轻食简餐,以向学生提供轻食、快餐、咖啡、饮品和糕点等餐品为主,满足学生学习交流、娱乐休闲的需求,所出售食品餐品的价格,必须按照低于学校周边市场同等品种售价20%执行,不享受伙食物价补贴。

餐饮服务包括:该餐厅一日三餐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工作;该餐厅安全工作(含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人员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餐具清洗消毒工作;食品留样工作;餐厅、操作间、厕所、楼道、门窗及四周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排污管道清掏(与学校主排污管道 第一个碰头井之前的管道及餐厅内部)、吸油烟机内外罩日常清洁工作;餐厨垃圾处理工作(按学校要求);餐厅通风消杀等工作。上述工作需达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疾控等部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该餐厅高效运行,为师生提供一日三餐特色餐饮保障。

6.基本情况:红湖校区共有学生11403人(仅供参考),该餐厅建筑结构为三层楼的第三层,第三层经营面积合计2127.96平方米,座位数为350个左右。餐厅现处装修改造状态,采取供电为主的能源方式,电力供应为112千瓦电缆两根,餐厅内通水、电、暖气,排风排烟设施、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定位为特色休闲餐厅,按照轻食餐饮的标准对前后堂进行布局,餐厅进行简单装修,配备基本餐厨加工设备、厨房用具、餐桌椅,由中标方根据餐厅实际情况选用或自行购买和自费进行餐厅内部深化设计或亮化装修,但装修方案需经校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7.合同期限为3+1+1年,每年度开展学生满意度调查考核,若满意度不足60%直接撤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择服务单位,撤场时企业必须在1个月内将企业购置的可移动设备进行撤场,其他装修改造及不可移动设施设备留给学校;若满意度介于60%--80%警告整改;若满意度达到80%以上可继续经营,在满第三年后续签,一年一签且只续签到第五年合同。

8.餐厅经营要求:在合同期内的经营项目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所的经营项目,不允许随意变更,如擅自变更经营项目将责令其退出经营。禁止经营销售超出招标范围以外的任何产品;具体经营品种、项目、价格必须在售前履行审核申报程序,审核前必须提供产品价格与市场同类产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企业具备经营餐饮项目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遴选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813日至2025819,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博达校区和苑餐厅(位于新疆大学博达校区)

方式:现场报名审核后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82116:00北京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82116:00(北京时间)

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贰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八、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大学后勤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华瑞街77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129312820;苏老师  电话:1599911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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